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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40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1-12-15 16:4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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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215

(此件不公开)


附件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沈阳路2

三、法定代表人:韩伟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536]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密封放射源应用项目

序号

项目

核素

活度(Bq

数量(枚)

类别

活动种类

1

皮肤敷贴

-90(钇-90

7.40E+8

1

使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序号

工作场所

核素

日等效操作量(Bq

年最大用量(Bq

类别

活动

种类

1

核医学科

-131

1.11E+9

9.25E+11

乙级

使用

2

核医学科

-125

7.40E+9

7.40E+11

乙级

使用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活动

种类

1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介入治疗

1

使

2

医用诊断X射线机

影像学诊断

9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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