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首次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417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
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 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苏桥工业园B-12地块。
三、法定代表人:张继续。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C0580]。
桂林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活动 种类 |
1 |
HYDZ1020-A型电子加速器 |
工业辐照用加速器 |
Ⅱ |
1 |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