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申请首次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97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
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8号负一层至七层
三、法定代表人:唐淑洁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591]
南宁首大医院有限公司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活动 种类 |
1 |
浅层X射线放射治疗系统 |
X射线治疗机(深部、浅部) |
Ⅱ |
1 |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