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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270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重新核发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73号
三、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A084]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状态 |
1 |
血管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介入治疗 |
Ⅱ |
1 |
在用 |
2 |
医用X射线机 |
影像学诊断 |
Ⅲ |
9 |
在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