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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2〕38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2-11-10 0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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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11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

三、法定代表人:卢浩华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类、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C6017]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活动

种类

1

医用诊断X射线机

影像学诊断

14

使 用

2

X射线诊断系统(介入)

诊断与介入治疗

1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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