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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3〕3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3-08-30 09: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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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

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南宁原子高通医药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广信路5号C05栋

三、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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