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贵港市东晖医院有限公司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3〕468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
贵港市东晖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贵港市东晖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港市东晖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贵港市东晖医院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966号
三、法定代表人:郭其志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R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