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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上林县人民医院申请部分终止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5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上林县人民医院申请部分终止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4-01-18 11:5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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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医院:

你院申请部分终止《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我厅同意即日起终止你院位于特检室的新东方1000型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

附件:上林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上林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上林县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新华路1号

三、法定代表人:韦浩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517]

上林县人民医院申请终止的核技术利用项目

序号

辐射活动

场所名称

装置名称

装置型号

类别

状态

1

特检室

医用诊断 X 射线装置

新东方 1000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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