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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隆安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6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隆安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4-01-18 17: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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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医院:

你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隆安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隆安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隆安县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城西路25号

三、法定代表人:蒙健堂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583]

隆安县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状态

1

血管造影用 X 射线装置

介入诊疗

1

使 用

2

医用X射线机

影像学诊断

10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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