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象州县中医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161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
象州县中医医院:
你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象州县中医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象州县中医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象州县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城温泉大道187号
三、法定代表人:李长龄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G0690]
象州县中医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状态 |
1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
介入诊疗 |
Ⅱ |
1 |
使 用 |
2 |
医用X射线机 |
影像学诊断 |
Ⅲ |
8 |
使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