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首次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45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首次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4-09-06 08: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凯大道17号研发大厦4楼411室

三、法定代表人:阮广彪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731]

明众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年

状态

1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介入治疗

10

销售

2

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

影像学诊断

30

销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