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新建4台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19-450211-29-03-046483]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曙光大道9号。公司拟使用4台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详见附件),用于检测轮胎中钢丝和胎圈配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该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使用射线装置时产生的电离辐射。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5%。
二、《报告表》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年剂量管理约束值分别为5毫希伏和0.25毫希伏。通过现场监测、类比监测和模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射所致附加年有效剂量均不会超过《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管理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数量以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射线装置应用场所,必须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张贴有关标识;
(二)严格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措施,确保射线装置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指定公司辐射安全负责人、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四)制定完善的射线装置安全保卫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方案等,建立公司射线装置台账;
(五)严格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六)按规定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四、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
五、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数量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竣工后尽快开展竣工验收。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八、你公司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九、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新建4台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应用项目射线装置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30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新建4台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应用项目射线装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射线装置分类 |
最高管电压(千伏) |
最大管电流(毫安) |
数量 (套/台) |
使用场所 |
备注 |
1 |
全钢X光机 |
YMTISP PCR TBR |
Ⅱ |
100 |
3 |
3 |
全钢子午轮胎D区 |
周向 |
2 |
工程胎X光机 |
YLX-G2027 |
Ⅱ |
120 |
4 |
1 |
工程胎C区 |
抄送: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