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河池市中医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7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河池市中医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河池市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70号
三、法定代表人:谭 翱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M6001]。
河池市中医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活动 种类 |
1 |
医用X射线机 |
医用诊断 |
Ⅲ |
7 |
使 用 |
2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
医用诊断 |
Ⅱ |
1 |
使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