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中医医院: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横县中医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6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横县中医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横县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南宁市横县横州镇民生路21号
三、法定代表人:李德峰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Ⅲ类射线装置和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257]。
横县中医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序号 |
工作场所 |
核素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贝可) |
年最大用量(贝可) |
类别 |
用途 |
1 |
核医学科 |
碘-131 |
3.70×109 |
8.88×1010 |
乙级 |
诊疗 |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台数 |
活动 种类 | |
1 |
医用X射线机 |
医用诊断 |
Ⅲ |
4 |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