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桂环审〔2020〕113号

2020-04-28 17:1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部令第3号)的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428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市委党校内

三、法定代表人:谭洪河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G0497]

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活动种类

1

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

车辆检查

2

使用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