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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220kV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桂环审〔2020〕130号

2020-05-11 10:5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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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220kV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77月,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kV茶花(上思)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桂环审[2017]64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工程包括新建220千伏茶花变电站、配套建设220千伏线路、改接110千伏线路、改造220千伏及变电站间隔扩建等。

因工程路径发生变化,导致输电线路横向位移超过500米的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30%,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的30%。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该变动属重大变动。

变动后线路工程建设情况为:

(一)海港~茶花I220kV线路段,起至500kV 海港站,终至仙鹤站π接海港~茶花Ⅰ220kV线路C6塔,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为8.18km,新建铁塔29基。其中新建双回路耐张塔1基,新建单回路耐张塔16基,新建单回路直线塔12基。

(二)海港~茶花II220kV线路段,起至500kV海港站,终至旧营东北侧约320mJA54塔处,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海港站至JA31塔为单回路,JA31 塔至旧营东北侧约320mJA54 塔处为双回路。线路长度为15.03km,其中单回路线路长度为7.95km,双回路线路长度为7.08km,新建铁塔38 (不含海港变侧终端塔)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线路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大都可以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

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变动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居民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千伏/米和0.1毫特斯拉的控制限值。

项目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

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进一步做好电磁辐射的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

三、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和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请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和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

2020511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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