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心血站:
《南宁中心血站血液辐照仪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20-450107-84-03-029853]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宁中心血站(以下简称血站)位于南宁市科园大道18号。血站拟对业务主楼一层试剂仓库(原血库)南侧的辐照室及血液辐照仪实施退役。具体内容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将血液辐照仪的一枚Ⅱ类137Cs密封放射源返回原生产国德国;德国生产厂家负责放射源的现场倒装工作。项目工作场所经清污处理,检测达标后实现无限制开放使用。
二、《报告表》的环境影响分析可靠,提出的退役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可信。我厅同意《报告表》提出的退役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作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血站需按《报告表》提出的退役方案及措施实施退役,确保退役场所达到清洁解控水平。
四、项目退役工作完成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终态辐射监测,并将监测表或监测报告提交我厅,同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事宜。
五、血站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