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科正源(广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I-129校正源豁免管理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有关规定,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购买附件中的放射源活度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豁免水平,我厅同意对附件中所列的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二、使用附件中所列放射源不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转让时不需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备案手续。
三、附件中所列放射源丢失时不作为辐射事故处理。
附件:军科正源(广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豁免放射源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军科正源(广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豁免放射源清单
序号 |
核素名称 |
编号 |
半衰期(天) |
生产日期 |
出厂活度(Bq) |
数量(枚或瓶) |
1 |
I-129 |
129-GF-6018504 |
5.734E+09 |
2020-4-10 |
1.866E+0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