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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横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桂环审〔2020〕248号

2020-07-22 09:3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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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部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7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横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横县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南宁市横县横州镇教育路141

三、法定代表人:石朝阳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类密封放射源,类射线装置和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A0204]

横县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密封放射源应用项目

序号

项目

核素

活度(Bq)

数量(枚)

类别

活动种类

1

后装治疗

-60

1.85E+11

3

使用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序号

工作场所

核素

日等效操作量(Bq)

年最大用量(Bq)

类别

活动

种类

1

甲亢门诊

-131

1.85E+9

3.55E+11

乙级

使用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活动

种类

1

医用诊断X射线机

影像学诊断

14

使用

2

血管造影系统

介入治疗

1

使用

3

直线加速器

放射治疗

1

使用

4

模拟定位机

模拟定位

1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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