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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市共利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0〕350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
南宁市共利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你公司已不再使用1台Ⅱ类工业X射线探伤机。我厅同意即日起注销你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桂环辐证[A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