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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钴-60治疗机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0〕37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钴-60治疗机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10-16 10: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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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钴-60治疗机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20-450107-84-03-050517]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6医院7号楼(医技综合二区)一层钴-60机房及钴-60治疗机实施退役。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作为项目退役的承包及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退役放射源安全运输至原生产厂家放射源暂存库。退役完成后,原使用场所区域经检测达标后实现无限制开放使用。

二、《报告表》的环境影响分析可靠,提出的退役措施可行,我厅同意《报告表》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报告表》提出的退役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医院需按《报告表》提出的退役方案及措施实施退役,确保退役场所达到清洁解控水平。

四、项目退役工作完成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终态辐射监测,并将监测表或监测报告提交我厅,同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事宜。

五、医院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10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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