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平乐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182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
平乐县人民医院:
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院有12名辐射工作人员尚未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因此我厅对你院实行有条件许可,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平乐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乐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平乐县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7号。
三、法定代表人:谭景贤。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条件:12名未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的辐射工作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通过考核并取证,如条件不满足,从9月1日开始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C0516]。
平乐县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用途 |
类别 |
装置数量 |
活动 种类 |
1 |
医用X射线机 |
医用诊断 |
Ⅲ |
9 |
使用 |
2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
介入治疗 |
Ⅱ |
1 |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