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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社会公众链接制

2020-06-03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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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互动式、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公众链接方式,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社会公众链接制。

一、指导思想

社会公众链接是政府机构强化信息公开,积极沟通公众的方式手段。本制度通过整合现有信息公开渠道、媒体平台和生态环境教育资源,畅通多元沟通渠道,强化公众在获取生态环境信息时的交流互动体验。

二、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客观的原则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全过程“五公开”。

(一)依法公开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依申请公开办理、数据开放、政务服务办理等配套制度

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通过厅网站(sthjt.gxzf.gov.cn)公开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同时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及本厅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资料查阅室、行政审批大厅等设施、场所,及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形式,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深度。

2.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据《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3.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每半年一次、各市生态环境局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主动公开的,办理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不同公开意见的生态环境政府信息,随时进行评估审查和动态调整。

(二)解读材料

对所出台的生态环境政策、规章等政策文件百分之百进行解读,解读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解读方案内容包括解读形式、渠道、时间和解读材料。

1.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意见采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特色亮点等。

2.每年发布一批解读材料,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予以展现:(1)数字化、图表图解;(2)音频、视频、动漫;(3)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参与解读。

三、新闻发布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建设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矩阵。

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通报重点工作,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各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

(二)“一报一台一网”发布

“一报一台一网”(《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为传播阵地,发挥媒体平台宣传优势。

1.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和《广西日报》不定期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以及整改进展情况。

2.在广西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不定期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以及整改进展情况。

3.各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级“一报一台一网”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栏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社会通报近期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情况。

(三)组织采访

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组织大型主题采访和伴随式采访。

1.以环保重要事件和环保节日为契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主题采访。

2.每年组织开展伴随式采访,通过全程或半程等方式跟随采访报道业务工作进展。

(四)新媒体运用

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网络舆论,关注并及时响应网民意见。

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到及时更新并转发重大环境新闻信息。

2.严格落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新媒体矩阵运行指令畅通、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整体发声。

四、公众教育

(一)组织大型宣传活动

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纪念日为契机,推出大型精品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落实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统一战线。

(二)推进公众开放工作

落实全区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各市生态环境局要督促辖区内列入《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定期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三)开展基地创建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命名工作。选取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游客流量较大、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引领作用、公众自主游览意愿高、民族特色突出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屯、旅游景点、主题公园等加以升级改造,打造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品牌,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四)引导社会团体组织

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有条件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扶持基础较好、富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及高校环保社团,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带动公众自觉参与保护环境。

(五)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广西生态环境”公众号线上培训平台设置法律法规专栏,向公众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知识。

五、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社会公众链接制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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