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文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05-19 12:25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政务公开服务

(一)建设政策咨询服务知识库。2022年11月前,建立准确、权威政策咨询服务知识库,加强12345热线知识库和政策咨询窗口建设,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审批、生态环境质量等问题,提高解决人民群众诉求水平。(环保政务窗口)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各有关处室)

(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3年1月前,完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法规处)

二、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在及时准确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建立舆情回应台账,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厅办公室、宣教中心、各有关处室)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不断规范我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我厅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二)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加强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我厅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可视化、趣味化解读推广力度。(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各相关处室)

四、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及时更新、优化目录内容加强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督检查。(厅办公室)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规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各处室(单位)要向厅办公室、信息中心备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厅分管领导组织召开1次专题研究会,听取1次工作汇报,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组织开展1次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执行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公开内容有重大表述错误,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围绕《条例》法定公开内容、年度工作任务、平台载体建设等设置考核指标,把政务公开纳入厅内绩效考核。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