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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12-17 1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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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设立4个跨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派出机构,驻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具体设置为:

南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左右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南宁、百色、崇左等3个设区的市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柳州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红水河、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柳州、桂林、河池、来宾等4个设区的市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梧州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梧州、贵港、贺州等3个设区的市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北海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入海河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等4个设区的市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主要职责是:监察、督察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根据生态环境监察和督察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等执行情况及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统筹辖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南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陈鸿腾

南宁市佛子岭路16

0771-2853299

柳州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廖  晗

柳州市高新南路16

0772-2600027

梧州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覃文用

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

0774-3868283

北海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张国莲

北海市公园路49

0779-680633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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