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9年7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及其承担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具体事务性工作职责和编制划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并同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内设有综合科、规划科、适应气候变化科和减缓气候变化科共4个科。
一、主要职能: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具体工作。
(一)协助组织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措施及目标任务。
(二)推动我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目标、制度及政策研究。
(四)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陈志明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邮编:530028
电话:0771-571421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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