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 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并指导区内各市、县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2.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环境宣传活动。
3.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我区环保工作,负责电视台驻生态环境厅记者站的各项工作。
4.对企事业职工和环保系统在职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的各项业务培训。
5.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举办国际环境教育学术研讨会和组织人员培训。
6.负责开展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7.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宣教专页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8.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负责对全社会各阶层人员实施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教育。
10.编辑、出版、发行环境图书资料、影视和其他出版物。
11.承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机构设置
(一)行政科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关系,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
2、拟订宣教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中心机要、保密、档案、图书资料、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管理、公务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中心文、电、印章的运行和管理;
4、负责中心经费年度预算、决算以及行政经费开支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工作;
5、负责车辆管理、水电费抄报、核算工作;
6、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办理单位职工的工资晋升和劳动工资统计、医疗保险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5871799
(二)宣传科主要职责:
1、负责草拟全区环境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有关环境宣传各类文件。
2、组织全区开展“4.22”世界地球日、 “6.5”世界环境日以及其他相关纪念日等宣传活动。
3、协调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的环境形势、环境现状以及突出的环境问题实施典型性和综合性报道。
4、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日常工作的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并把各部门重要工作用录像、 录音等办法作资料保存。
5、负责广西电视台驻生态环境厅记者站的工作,围绕生态环境厅中心工作展开新闻宣传,在广西电视台新闻栏目上报道环境保护电视新闻、电视专题。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
7、编辑、出版环境保护宣传材料,拍摄制作环境宣传影视专题片。
8、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官方网站的宣教中心专页的管理和编辑。
9、配合生态环境部部开展各种环境宣传活动,并与泛珠三角区域宣教联席秘书处合作开展区域内的环境宣传工作。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1)5852564,5870705,5850413(传真)
电子信箱:hpy2005@163.com
(三)教育科主要职责
1、负责草拟全区环境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有关环境教育各类文件。
2、参与中、小学各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学研究和教材编写。
3、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4、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在各级党校、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5、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在各级党政领导、企业法人代表、职工以及大中小学学生中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6、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承办部分环保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
7、负责《广西通志·环保志》《广西环境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广西年鉴》《中国环境年鉴》等的特约编辑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71)5852764,5850413(兼传真)
电子信箱:gxhbz@163.com
(四)根据广西各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权广西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全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工作。
2、草拟有关全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各类文件。
3、拟定全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的日常工作。
5、对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的单位进行培训。
6、对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的单位进行评审,经审查符合自治区级创建标准的创建单位上报广西各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命名,并进行公开表彰。
联系方式
负责人:梁雅丽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邮 编:530028
传 真:0771-5891052 5850413
电 话:0771-5871799 585041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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