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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06-28 09:3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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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成立于1986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中国环境报社广西记者站合署办公。

目前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内设有宣传一科、宣传二科、宣传三科、行政科、教育科、环境文化战略研究科、培训科共7个科室。

一、主要职能

(一)制定全区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的环保知识;

(三)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四)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报道活动,负责组织环境新闻报道、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

(五)负责全区环保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际生态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七)负责舆情监控,环境文化传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开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九)负责指导各市县环保宣教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宣传一科职责 

1.制定全区年度环境保护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各市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

2.围绕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保主题日,面向全区策划并组织实施相应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3.统筹开展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如“最美环保人”、 广西环境好新闻、生态环境宣传“五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有奖问答等。

4.根据生态环境厅年度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广西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5.指导协调全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6.根据各有关处室、单位提供的文字材料,编辑、制作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宣传、低碳环保生活等相关主题的图书、手册、宣传单、板报、挂图以及其他宣传资料。

7.根据需要更新“党史学习教育馆”“广西生态环境教育馆”的墙面宣传内容。

8.协助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材料组织工作。

9.参与全国性或国际性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

10.协助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和建议的答复工作。

(二)宣传二科职责

1.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厅中心工作,对全区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新闻和专题进行策划、采编和报道。

2.负责与电视媒体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3.负责广西生态环境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汇报片的策划、采编和摄制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厅日常会议、领导活动、大型活动等的影像拍摄,并及时对视频、图片进行分类管理和存档。

5.负责环境突发应急事件的影像拍摄和跟踪报道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厅网站图文信息、视频新闻的编辑上传工作。

7.负责影像、图片档案库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厅新闻演播厅、影视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宣传三科职责

1.及时报道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方针在广西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广西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值得重视的环境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为广西环境保护事业营造良好氛围。

2.完成《中国环境报》在广西的发行工作。

3.指导和管理本站记者及通讯员队伍,提高其业务水平。

4.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采访、专题集中采访等环境宣传活动。  

(四)行政科职责

1.负责中心的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协助领导对重要决策、会议决议、重要工作以及领导批办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2.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年度考核和中心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中心的文电、会务、档案、印章、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起草中心行政综合性材料,负责审核中心对外的公文和文稿。负责政务信息的组织上报工作。

5.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6.负责后勤保障和车辆管理工作,组织公务接待工作。

7.负责人事、工资、党务、职称、老干部、妇女、工会、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

8.负责安全节能、反食品浪费、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等管理工作。  

(五)教育科职责

1.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组织区内相关学校参与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申报,并做好创建指导工作。

2.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环境教育项目和交流活动,指导各市环境教育工作。

3.协助厅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环境科普活动,并做好相关策划。

4.牵头组织编纂出版《广西通志·环境保护志》《广西环境年鉴》《广西环境与发展报告》,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5.配合中国环境年鉴社和广西年鉴社等部门的组稿工作。

6.配合组织全区绿色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国内外环境教育项目和交流活动。

(六)环境文化战略研究科职责

1.负责全区环境舆情监控以及网评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广西生态环境教育馆、党史学习教育馆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运营管理及解说工作。

3.负责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的运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微博、微信矩阵的管理。

(七)培训科职责

1.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年度重点工作及各直属单位业务需求,负责制定全区环保系统业务年度培训计划。

2.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区环保系统业务培训,承办具体培训事宜。

3.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区企业环境管理、监测等业务培训,承办具体培训事宜。

4.负责建立环保培训师资专家库,编印各种培训教材。

三、联系方式

 人:梁雅丽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邮 编:530028

传 真:0771-5850413

电  话:0771-5871799  585041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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