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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06-28 09:4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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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全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3.负责广西和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4.负责广西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和技术支持工作。

5.负责广西入海河流、入海污染源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评价和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广西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工作。

7.开展广西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和预测预警、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信息编制和广西涉海问题研究工作,承担广西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技术支持工作。

8.承担广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9.承担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排的其他海域环境监测和科研任务。

二、联系方式

负 责 人:蓝文陆

地    址:广西北海市公园路49号

电    话:0779-680139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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