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修订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方、企业和相关部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各案等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环境应急值守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接警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建设,探索并实践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进行预警、预测。
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市、县环保部门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评估和后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组建和管理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队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培训。
联系方式:
负责人:杨荣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邮 编:530028
电 话:0771-577364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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