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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304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定于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在柳州市举办2021年全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5日,10月11日下午报到,10月15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共柳州市委党校(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100号) ,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柳州动车站至中共柳州市委党校全程约18公里,到达路线1:乘坐公交车快1路/快9路,火车站东广场上车往雒容人民公园方向,至市委党校下车,共16站,费用1元,用时约70分钟;到达路线2:乘坐出租车,费用40—50元,用时约45分钟。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业务骨干及新入职人员,各设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分配名额如下:南宁市10名、柳州市8名、桂林市8名、梧州市5名、北海市2名、防城港市3名、钦州市3名、贵港市6名、玉林市8名、百色市9名、贺州市3名、河池市8名、来宾市4名、崇左市6人。
三、培训内容
根据2021年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培训内容以环境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及相关重点行业的检查要点为主,结合岗位培训、专题研讨、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各级执法人员掌握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执法监管程序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内容,夯实执法理论基础,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协助落实现场教学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不收取培训费,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请各市生态环境局按要求,统一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于9月30日前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http://219.143.244.187:8089/so_new/)完成报名,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zhb65@163.com,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对参训学员健康情况严格把关,参加培训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属有境外(含港澳台)或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者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训。培训期间,学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学习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离开教室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三)本次培训住宿按2人1间预留,若需要单住请提前告知,另一半房费由学员自理。已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如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请及时与会务人员联系。
(四)培训课程安排有课件制作和文体活动,请学员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运动装备参加培训。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陈霞18376601688、李志恺18260909966;
(二)西尔环境教育,张芷琳17615112199,徐鹤15609839949;
(三)中共柳州市委党校,郑上铭15877277383。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 2021年全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培训课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授课老师/单位 |
10月11日 |
15:00-19:30 |
学员报到 | |
10月12日 |
8:30-9:00 |
开班仪式 | |
9:00-12:00 |
新《行政处罚法》实务解读 |
庄超/德恒律师集团 | |
14:30-17:30 |
环境行政执法败诉案例分析 |
庄超/德恒律师集团 | |
19:00 |
气排球比赛 | ||
10月13日 |
8:30-10:30 |
垃圾填埋厂执法要点 |
孟建兴/甘肃省环境监察局 |
10:30-12:00 |
污水处理厂执法要点 |
孟建兴/甘肃省环境监察局 | |
14:30-16:30 |
结构化研讨—头脑风暴 |
西尔环境教育 | |
16:30-18:30 |
结构化研讨—思维导图 |
西尔环境教育 | |
19:00 |
篮球比赛 | ||
10月14日 |
8:30-12:00 |
企业现场检查 A组城市垃圾填埋厂 |
西尔环境教育 |
企业现场检查 B组市城污水处理厂 |
西尔环境教育 | ||
14:30-17:30 |
行业执法要点小组制作课件 | ||
10月15日 |
8:30-11:30 |
各组汇报展示 | |
11:30-12:00 |
专家点评、结业仪式 | ||
下午 |
学员返程 |
附件2
2021年全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市级生态环境局填报并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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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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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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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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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该表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gxzhb65@163.com,以便安排培训和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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