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环站办函[2007]5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技术培训班通知
各市环境监测站:
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函[2007]134号决定在南宁市举办第二十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培训班。培训班会务由广西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
2、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
3、培训及考核方式:培训班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授课。考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为便于办理合格证,每位学员须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
根据授课及考试需要,请学员自带有关水环境质量标准、废水和废气排放标准、噪声标准和计算器。
4、报名及培训费用
报名:请各站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并将填写报名表(附后),务必于
学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大约100元。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昭美 0771-5303485 13978628557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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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签章
二○○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