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08-08-08 17:00
来源:
http://www.mep.gov.cn
作者:
http://www.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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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函〔2008〕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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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我部定于2008年8月和10月举办两期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地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
报到时间:2008年8月17日
培训时间:8月18日至22日(共五天)
培训地点:环境保护部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辽宁省兴城市海滨路30号)。
第二期培训班
报到时间:2008年10月12日
培训时间:10月13日至17日(共五天)
培训地点:湖南省。具体地点将于2008年9月下旬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www.china-eia.com)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结合当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的挑战,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管理中应关注的问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等方面重点开展教学和讨论。
四、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于2008年8月8日前传真至我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010-66556047)。经我部审核符合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11日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公布。培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李子漪应利
电话:(010)6655604566556408
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陈凤霞刘广杰
电话:(0429)5410201/15902422359/13604296448
附件: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培训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