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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2009年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2009-11-27 23:59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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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

  根据《2009年度全区环保业务培训计划》,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2008年度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收费会议的精神,推进我区排污收费软件升级后的使用。经研究,自治区环保局定于1130124日在南宁市举办两期“广西2009年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安装配置及4.5版本介绍

  (二)主流程及辅助流程讲解

  (三)季报、年报、国控及专项申报数据的上报讲解

  二、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学员上机,老师现场辅导等形式。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第一期:11月30日下午报到,12月1日至2日授课。

  第二期:12月2日下午报到,3日至4日授课。

  (二)地点:南宁市七星路125号南宁华星酒店,电话:0771-2097888

  公交线路:乘坐3路、26路、27路、32路、35路、38路、62路、71路、73路、80路、89路、204路、219路、609路、802路到新民七星路口下即到。

  四、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对象:全区各市、县负责排污申报及排污收费报表的人员。

  (二)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期:柳州市(11人),桂林市(14人),梧州市(5人),玉林市(6人),来宾市(6人),贺州市(4人),河池市(12人)。

  第二期:南宁市(18人),北海市(5人),钦州市(3人),防城港市(5人),贵港市(6人),崇左市(8人),百色市(13人)。

   五、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资料费全免;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环保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27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杨秀贞 0771-5850413(兼传) 13878830784

  孙  0771-5850413(兼传) 15977104216

  (三)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2G以上容量的移动硬盘存储相关资料。

  附件:广西2009年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排污费  征收管理  培训  通知

 
附件:upload/2009_11/0911271702999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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