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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0-04-07 23:32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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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环人字〔2010〕9号

各市环保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能够掌握有效性审核的比对监测、现场核查和结果评价以及相关技术知识。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19日至23日在南宁市举办一期“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和方法;

  (三)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评价;

  (四)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

  (五)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

  (六)考察广西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包括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厅机关等相关部门)。考虑工作分工情况,各市及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至少应派7人参加培训,其中:环境监测单位4人(负责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工作各2人);环境监察单位2人;厅(局)机关1人。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并对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以及相关考试。

  四、师资安排

  聘请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黄勇、自动监测室副主任曾健华授课。

  五、培训时间和授课地点

  (一)时间: 2010年4月19~23日

  4月19日下午报到,

    20至21日全天授课,

    22日考察广西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23日上午考试,培训结束。

    (二)地点:南宁市桂春路12号金满地国际大酒店

  公交线路:12、49、60、62、705、706路车到琅西市场站下即到。

  联系电话:0771-5819888(总机)

  六、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全免。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4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为制作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务必携带两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2G以上容量的优盘存储相关资料。

  联系人:杨秀贞 0771-5850413(兼传) 13878830784

  孙  婷 0771-5850413(兼传) 15977104216



  附件:全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upload/2010_04/10040710134711.doc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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