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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厂减排业务培训班的方案

2010-11-08 00:00     作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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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污垃办《关于2010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环发〔2010〕22号)文件精神,拟举办两期“全区城镇污水厂减排业务培训班”,为了办好此次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减排现场核查及减排监察系数现场检查业务水平,确保我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拟请南宁市绿城水务公司专家授课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核查 拟请区环保厅总量办有关专家授课
  (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 拟请区环境监察总队有关专家授课

  三、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县(区)环保局减排或监察负责人及市、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各1人(本次培训人数预计达到260人)。

  举办两期,每期约13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期:柳州市(18人),桂林市(28人),梧州市(12人), 来宾市(16人),贵港市(10人),贺州市(12人), 河池市(26人)。
  第二期:南宁市(26人),北海市(8人),钦州市(12人), 防城港市(12人),玉林市(18人),崇左市(20
人),百色市(28人)。

  四、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和授课地点
  培训分2期,每期人数130人,培训时间两天(含报到当天)。
  (一)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14日
  第一期:5月10日下午报到,
  11日全天授课,
  12日上午参观江南污水厂,培训结束。
  第二期:5月12日下午报到,
  13日全天授课,
  14日上午参观江南污水厂,培训结束。
  (二)地点: 南宁市天桃路24号天桃大酒店
  公交路线:乘坐11路、20路、60路、63路、80 路、215路公交车到“天桃七星路口”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 0771-2802130
  联系人:杨秀贞、孙婷
  联系电话:0771-5850413
  传 真:0771-5850413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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