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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0年11月19日
标  题: 关于举办2010年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10]286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9日

关于举办2010年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2010-11-19 10:38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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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0年度全区环保业务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全区环保系统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能力,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三同时”环境管理要点和规划环评文件审查的技术要求。经研究,自治区环保厅定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南宁市举办 “2010年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规划环评文件审查的技术规范及要点
  主讲人: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梁鹏

  (二)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要点
  主讲人: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监督管理处处长  陈晓菲

  (三)工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主讲人: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顾湛琦

  (四)工业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点
  主讲人: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陈祖芬

  (五)生态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要点
  主讲人:自治区环保厅监督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刘杰

  二、培训对象

  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来宾市、贵港市、贺州市、百色市、北海市合浦县等市、县级环保局分管局领导、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各一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柳州市(18人),桂林市(26人),梧州市(10人),来宾市(12人),贵港市(6人),贺州市(8人),百色市(24人),北海市合浦县(2人)。

  三、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学员提问互动,以及企业考察等形式。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30日下午报到,1日全天授课,2日上午授课及回答学员疑问,2日下午考察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蒲庙造纸厂,3日培训结束,学员返程。
  地点:南宁市中华路17号恒升大酒店
  公交线路:琅东站乘坐6路公交车,火车站乘坐5路、
6路、19路、605路、66路公交车到“中华安宁路口”站下车,往前方走50米即到。联系电话:0771-2108188

  五、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全免。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带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手续)。
  (二)请各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2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2G以上容量的优盘存储相关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
  杨秀贞 0771-5888952         13878830784
  孙  婷 0771-5850413(兼传) 15977104216

  附件:2010年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报名回执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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