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全区环境监察人员执证上岗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定于2020年8月24日至28日在南宁市举办2020年全区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24日15:30至18:30报到,25日至27日培训,28日上午考试,午餐后返程。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长湖路6号,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旁),前台联系电话:0771-3913650。
三、培训对象
本轮培训的对象重点是各市2020年未参加岗位培训的在岗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优先培训新入职、新转隶到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6名、南宁市12名、柳州市10名、桂林市12名、梧州市6名、北海市2名、防城港市2名、钦州市2名、贵港市6名、玉林市10名、百色市12名、贺州市2名、河池市8名、来宾市4名、崇左市6名。
四、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
包括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要点,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气、土壤常见污染因子处置设施及原理介绍,自动监控现场检查程序与要点,生态环境执法存在常见问题分析,环境信访工作,冶炼企业现场检查方法与要点及公文写作等方面内容。
(二)考试安排
所有课程完成后,安排闭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由于接待条件有限,请勿超员。
(二)本培训班要求进行线上报名,请各市于8月20日前登录“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 http://219.143.244.187:8888/so_new/index_home.jsp在线报名,同时将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办公室邮箱,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本次培训房间按2人1间预留,若需要单独住宿,请在报名时进行说明,另一半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或者个人自理。已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如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请及时与会务人员联系。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请参加培训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出示广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培训。
(五)本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各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酒店报到。南宁东站到达酒店的参考路线是:乘坐南宁市地铁1号线(往石埠站方向)到金湖广场站,换乘南宁地铁3号线(往科园大道站方向)到东葛路站下,出A1出口,步行100米可达。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李志恺0771-5325482
电子邮箱:gxzhb65@163.com
附件:2020年全区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全区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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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gxzhb65@163.com,以便安排培训和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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