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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应急研修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155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落实,保障环境安全,我厅定于2021年6月上旬在南宁举办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应急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6月3日至5日。6月3日15:00—20:00报到,4日培训,5日早餐后返程。
培训地点:南宁维港卓悦酒店,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0号(到达参考路线:地铁3号线至东葛路站B出口),前台联系电话:0771-5885588。
二、参训人员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欧波。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全体人员。
(三)各市生态环境局1名分管环境执法、分管应急工作的
领导,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名领导。
(四)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负责人)、副支队长,各市环境应急机构1名主要负责人。
三、培训安排
(一)6月4日上午
地点:南宁维港卓悦酒店。
1. 传达学习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
2. 研讨发言
各市围绕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防范环境风险研讨发言,发言选题详见附件2(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
(二)6月4日下午
地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3楼多功能厅。
1.通报表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
2.动员部署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
3.部署2021年全区环境应急工作。
4.部署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5.欧波副厅长讲话。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我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请各市于6月2日12:00前将研讨发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课件可在报到后提交给工作人员。
(三)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北海市行政综合执法局于6月2日12: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四)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如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请及时与会务人员联系。
(五)提倡绿色出行。建议参训人员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培训,减少车辆使用。
(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测量体温,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如培训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离开教室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陈 霞 0771-5773946 18376601688
梁卫斌 0771-5773945 18260903366
邮 箱:gxzhb65@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应急研修班报名表
2.研讨发言选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应急研修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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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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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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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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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该报名表请于2021年6月1日前发电子邮件至gxzhb65@163.com,以便安排培训和住宿。
附件2
研讨发言选题
序号 |
单位 |
选题方向(题目自定) |
备注 |
1 |
南宁 |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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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州 |
完善履职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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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林 |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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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梧州 |
借鉴“南阳实践”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
应急 |
5 |
北海 |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
应急 |
6 |
防城港 |
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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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钦州 |
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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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贵港 |
建立专案查办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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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林 |
健全执法普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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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色 |
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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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贺州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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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池 |
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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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来宾 |
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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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崇左 |
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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