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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便函〔2021〕104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定于2021年6月29日至7月2日、7月6日至7月9日在南宁市举办两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1年6月29日至7月2日)。
6月29日15:00—19:30报到,6月30日至7月1日培训,7月2日午餐后返程。
第二期(2021年7月6日至7月9日)
7月6日15:00—19:30报到,7月7日至7月8日培训,7月9日午餐后返程。
培训地点:南宁维港卓悦酒店,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0号(到达参考路线:地铁3号线至东葛路站B出口),前台联系电
话:0771-5885588。
二、培训对象
(一)第一期培训对象:各市在岗的生态环境执法干部,优先培训新入职、新转隶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干部。分配名额如下:自治区3人、南宁市16名、柳州市13名、桂林市13名、梧州市8名、北海市5名、防城港市5名、钦州市5名、贵港市10名、玉林市15名、百色市13名、贺州市5名、河池市12名、来宾市6名、崇左市10人,共139人。
(二)第二期培训对象:各市在岗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执法干部,优先培训5年以上(含5年)未参加自治区及以上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培训的干部。分配名额如下:自治区3人、南宁市16名、柳州市13名、桂林市13名、梧州市8名、北海市5名、防城港市5名、钦州市5名、贵港市10名、玉林市15名、百色市13名、贺州市5名、河池市12名、来宾市6名、崇左市10人,共139人。
三、培训内容
(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宣讲;
(二)行政处罚法解读;
(三)水气土常见污染物处置设施及原理介绍;
(四)生态环境执法问题分析;
(五)强化自动监控应用助力非现场监管执法;
(六)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看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七)环境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
(八)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
四、培训方式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形式,并进行闭卷考试。
五、其他
(一)培训免费,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市生态环境局按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于6月23日前完成报名并以市为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本次培训住宿按2人1间预留,若需要单住请提前告知,另一半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或个人解决。已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如不能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请及时与会务人员联系。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梁诗华 0771-585041318174105947
何培谊 0771-585041313877118683
昌苗苗 黄予淑 谭燕宁
邮箱:hbpx5850413@163.com
附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市级环保局填报并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合住/单住) |
参加期数 |
注意:该表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发电子邮件至hbpx5850413@163.com,以便安排培训和住宿。该页不够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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