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阳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1〕52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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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决定:
阳宇同志任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学振同志的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阳旭平同志的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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