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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唐敏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1〕6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唐敏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1-09-27 15:4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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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决定:

免去唐敏同志的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职务(由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按试用前正科级安排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9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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