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姚西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1〕87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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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专员办、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姚西平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正处长级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二级调研员职级,不再主持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工作。
宋洪涛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王秀玲同志(女)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陈祖芬同志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职务。
免去胡永东同志(女)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正处长级监察专员职务。
免去陈继波同志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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