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韦卫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1〕88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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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厅纪检组,机关各处室、专员办、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卫华同志(女)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伍毅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负责人(主持工作);
蒙美福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正处长级)、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李新平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正处长级)职务;
免去宋红军同志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万洲同志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李亮光同志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免去黄素英同志(女)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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