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李天深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2〕23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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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专员办、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天深同志任北海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入海河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调任之日2022年4月24日开始算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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