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刘立同志挂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5〕2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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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专员办:
经厅党组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刘立同志挂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挂任期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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