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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6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覃浩展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人字〔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覃浩展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04-09 16: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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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专员办:

经研究决定:

覃浩展同志(女)任南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左右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任职时间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转任之日2025年3月16日开始算起;

免去其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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