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欧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党字〔2021〕33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
机关各处室、专员办、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第一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批复》(桂直工复〔2021〕20号)文件精神:
欧波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
廖居卫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覃文用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副处长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李国华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算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