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左湘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人字〔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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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决定:
左湘同志任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职务;
覃邦余同志任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汤锦文同志的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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