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60人,目前在编人员38人。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广西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技术工作,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辐射事故应急以及辐射监测技术研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 数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
1. |
专业技术岗 |
核物理监测 |
若干 |
核物理、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等核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2. |
放射性化学分析 |
放射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3. |
电磁监测 |
物理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注:学历证书为在我国现行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附生活彩照一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其它资质证书等),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fsz@126.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本站对递交的简历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必要时进行书面考试、实验操作。
(四)签订聘用协议
应聘人员考核、体检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博士研究生无试用期),逐年签订协议。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
(二)从试用期开始,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对于未婚且家不在南宁或已婚配偶不在南宁的,免费提供为期二年的住宿。
(四)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六、其他
博士学位的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
七、报名截止时间
至2014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联系人:刘静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