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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9-04-15 10:33     作者: 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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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60人,目前在岗人员96人。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广西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技术工作,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辐射事故应急以及辐射监测技术研究。 

  二、专业名称招聘数量 

序号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 数 

专 业 

政治面貌 

学历 

备注 

1.  

管理 

1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或其他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 

本科及以上 

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 

2.  

专业技术岗 

核物理监测 

5 

核工程类、物理学类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  

放射性化学分析 

化学 

4.  

应急监测平台监控 

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或其他相关环保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附生活彩照一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其它资质证书工作证明),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fsz@126.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本递交的简历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必要时进行书面考试、实验操作。 

  签订聘用协议 

  应聘人员考核、体检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逐年签订协议。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 

  (二)从试用期开始,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9424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联系人:刘女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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